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。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、来电、来信等方式向我校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(地址: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宝安路1号;邮编:518200;联系电话:0755-22093222;受理时间:工作日9:00-12:00,14:00-17:00)。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,以示负责。我校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,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,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,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,取消拟聘用人资格。 公示期满,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,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 地址: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宝安路1号 联系电话:0755-22093222 市教育局监督电话:0755-88125771
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深汕实验学校 2025年12月18日